【IPO观察】海宏液压IPO撤回:数据更正仍有出入上市申请获受理前仍存在股本变化

发布时间: 2024-07-20 |   作者: 二手机

  脱胎于国企改制的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宏液压),历经多年发展与沉淀,于2023年6月向深交所提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拟通过发行不超过3,462.00万股新股融资6亿元。

  基于现基于自身业务发展趋势及战略规划考虑,2024年3月10日,海宏液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

  海宏液压于2022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在该公司挂牌6个月后,其与西南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着手冲击创业板事宜。而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在向深交所递交创业板申报材料之前,海宏液压多次更正在新三板披露的公告。

  据同花顺信息,海宏液压于2023年6月对之前发布的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更正,此前还在2022年11月更正当年上半年年报,2023年4月更正2021年年报,2023年6月更正2022年年报。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年报的理由不外乎“文件中存在疏漏、错漏,为了确认和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更正。”就连海宏液压2020年至2022年的关联交易公告也未逃过更正“魔咒”,被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和6月两次进行更正。

  虽然前述公告更正的理由只有寥寥数字,但是海宏液压对数据却进行了大面积更正。令人满腹狐疑的是大调整后的数据仍与其本次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存出入。

  2023年6月15日发布的签署日为2022年3月3日的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为提升生产效率,海宏液压对液压阀和阀块的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进行委外加工,累计共委托了37家外协厂。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公司发生的委外加工费分别为596.96万元、2,017.97万元、1,950.31万元。

  而签署日为2023年6月13日的第一版创业板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20年海宏液压外协加工费为2,319.14万元,这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里面对应的数据相差301.17万元。

  另外,第三版创业板招股书申报稿对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外协供应商进行了披露,其中,2020年海宏液压前五大外协供应商依次为临海市景佳液压件厂(普通合伙)、台州钧鑫机械有限公司、临海市华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海市古河机械厂、临海市鸿鑫达机械厂(普通合伙),虽然公开转让说明书里面外协供应商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但是采购数据均与招股书存在出入。

  从新三板挂牌到本次闯关创业板,海宏液压聘请的审计机构均为立信所,保荐人皆是西南证券,签字会计师也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但是其公布的数据在更正后仍与本次申报材料存在出入,原因不得而知,这或需要海宏液压和立信所来解惑。

  海宏液压基本的产品为液压阀,凭借液压阀产品覆盖面广、工艺技术领先、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的优势,公司服务于徐工集团、三一重工、比亚迪、海斯特、卡特彼勒、林德叉车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

  翻阅海宏液压在新三板及深交所官网公示的公告可知,海宏液压系1997年由临海市财政局在原浙江临海海宏实业总公司、临海液压件厂全部资产基础上改建后新设而成,彼时临海市财政局出资额为988万元,占股100%。直到2008年,海宏液压进行企业改制,将全部股权分成三份分别转让给三家民营投资机构,至此,海宏液压成为一家民营企业。

  海宏液压在本次申报创业板的招股书披露报告期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相关申报材料披露的最近一次的股转、增资信息则为2022年4月公司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时的定发情况。对于2022年4月之后的股本变动情况,海宏液压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

  海宏液压于2023年1月在新三板发布的公告显示,2022年12月30日,大股东李永良通过大宗交易减持40万股股份。 减持前李永良直接持有股份数量为540万股,持股5.1993%,减持后李永良持股数为500万股,持股票比例也随之下降至4.8142%。对于该信息招股书在报告期股本演变中并未披露相关联的内容。据Choice金融终端信息,李永良通过本次减持套现467万元。

  另外,在距离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受理前的一个月,海宏液压仍存在股本变化的情况。

  根据Choice金融终端大宗交易信息,2023年5月16日,海宏液压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为8.50元/股,成交量为1,901.98手,成交额为162万元。3日后,大宗交易单价突然拔高,单价为21元,成交量1,890手,成交额为397万元。

  海宏液压5月份大宗交易的卖出营业部均为国泰君安临海巾山中路营业部,买入方分别为国泰君安临海巾山中路营业部和华福证券杭州塘苗路营业部。

  对比海宏液压定发后2022年年报(更正后)和招股书披露的这次发行前的股本信息,不难发现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中仅有李永良减持了40万股,其余前九名股东及持股数量均无变化,由此可知与李永良进行大宗交易的股东在海宏液压归类的其他原有小股东中,5月份两次大宗交易的买卖双方或均属于其他原有小股东之列。

  2023年年8月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审核要点信息强调,若发行人存在申报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产生新股东的,应在招股说明书里面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增股东和发行人另外的股东、董监高、中介机构(中介机构负责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等。

返回列表